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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故朝散大夫徽猷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观季公墓志铭 宋 · 綦崇礼
 出处:全宋文卷三六五九、《北海集》卷三五
公讳陵,字延仲处州龙泉人
曾祖惟一、祖仅,皆潜德不仕。
士元,以公贵,累赠朝议大夫
妣鲍氏、周氏、吴氏,皆赠令人。
公少孤力学,为进士业。
会行三舍法,由州县学升选,每冠一乡,里闾荣之。
及大比别试,复先多士,名动一时。
遂擢政和二年上舍第,调池州司法参军,改庐州学教授
秩满,改颍昌府学教授
两郡士爱服,誉公如一。
以选为辟廱直学
辟廱罢,除太学正,以称职闻,就迁博士
而官长挟私忿,不欲公就职,以公论学术异同,谮之执政,罢知庐州舒城县
未行,执政悟其枉,除太常寺主簿,不赴。
靖康元年,由秘书郎尚书比部员外郎
上即位,扈从扬州,连进右司员外郎太常少卿
建炎三年春,寇骑奔突,朝廷仪物委弃无馀。
公皇遽中,取九庙神主,奉以渡江。
俄迁起居郎
甫浃日,拜中书舍人
因论遣大臣宣抚陕蜀,任太专,非是,既忤,乃自引去,除徽猷阁待制提举亳州明道宫,寻又夺职。
居数月,复除待制知临安府
六月,召还西掖,迁尚书户部侍郎
八月,因转对,言:「自古以才难,使人不当求备。
惟记其功,忘其过,取其所长,弃其所短,才斯不乏」。
又云:「多难之时,朝廷缓急,无可使者
独不闻举魏尚于狱中,卒能却匈奴
张敞于亡命,卒能弭盗贼?
责功补过,在昔有之。
愿明诏宰执,于罪累中选择贤能,量付以事,勿因一眚,废其终身。
仍诏台谏为国爱才,听其自效,苟非误国,勿复以言。
庶使人人皆得自新,协济中兴之业」。
上说,命榜之朝堂
已而言者力诋之,遂罢,以朝请郎提举临安府洞霄宫
绍兴元年,就加右文殿修撰
明年,又复徽猷阁待制
三年,除知广州、兼广南东路经略安抚使
积官朝散大夫
五年,以请提举江州太平观
而公已属疾,未及去郡,以九月甲申,卒于所寓之僧舍,享年五十有五。
郡人为之罢市,天子悯焉,赠公中大夫
公娶上官氏,左中大夫恢之女,柔明有贤行,封令人。
子四人:奎、壁、壄、圭,皆承务郎
公生而多艰,卓然能自成立,卒为闻人。
遭遇圣主,周旋要近,器质方正,不以险夷易其操。
自官太学至为侍从,三以论议黜,而气不少衰,士大夫以为难。
尝陛对,进言:「今日国势,危如缀旒,敌势强盛,盗贼充斥。
此人所共忧者,姑置未论。
事有深可虑者四、可恃者一。
大驾时巡,未有驻跸之地;
贤人远遁,皆无经世之心。
兵柄分于下而将不和,政权去于上而国益弱。
所恃以仅存者,人心未厌而已」。
又因灾异,应诏上奏云:「今庙堂之上无擅命之臣,惟将帅之权太盛;
宫阃之内无女谒之私,惟宦寺之习未革。
盗贼之众,杀戮长吏,残虐编民。
朝廷苟且,例许招安,未几皆叛,反堕贼计。
军兴以来,既结保甲,又改巡社;
既招弓手,又募民兵。
追呼急于星火,割剥侵于肌骨。
民力竭矣,而犹求焉,此灾异之原也」。
又论:「国家承平日久,纯以文治,其弊极矣。
忠不足,故俗多诞谩;
质不足,故俗多华侈。
虽更变乱,其风未革。
愿一新之,为修政之本」。
其他所论多,皆直指时病,切中事情,晓然有济物之实,惜其言之不尽用也。
公性资开敏,而智虑绝人,遇事剖析如流。
平居,众论有疑,必待公以决。
当烦临剧,处之裕如。
临安方敌众剽焚之后,井邑荡尽。
公至,躬率僚吏,于瓦砾灰烬间建置官府,收瘗暴骨,招徕遗民。
拊循安集,一以诚意;
约束戍兵,毋敢侵扰。
于是人稍奠居。
南海比丧连帅军府不治。
公初视事,摘法掾吏乾没市舶物直数千万缗,奸赃屏息。
郡当海货所聚,税入不赀,监者积习为奸,贪纵自如,至有「八仙」之目。
公察其弊,更定税例,令概损十三,揭之通衢,且俾商贾自书其数,而算增三倍。
异时帅臣私用诸司钱帛,以至互讼。
公括先所降度僧牒,并获积年隐陷成物,其数甚多,悉以付回易。
又准市直,日籴诸司军米别贮之,或郡廪不继,则以借给,须尽,拨租税还之。
输米若钱,各从民便,仍损运载之费半与之,军民皆悦。
由是帅司用度丰足,尽偿移用宿负,而所藏山积。
先是惠州有狂男子,聚众数千,僭名号作乱,朝廷责帅司收捕。
公初入境,密委叛人曾衮,令以功赎罪,不旬日擒之。
官吏请奏功,公曰:「讨贼,帅职也」。
唯补曾衮承信郎而已。
江西叛卒元通犯境,公遣南海尉魏逢、使臣董鼒招抚之,即听命,寨于城外。
无几何,江西遣兵至,通遁,趋惠州
追兵及之,与战不利,人情震恐。
公复遣鼒追通回。
会朝廷用其所请,韩京广东钤辖,乃以通付
寻坐他事诛,远近始安
广人德公,相与饭僧、作佛事三夕,以祝公寿,又刻石颂公,示不忘公。
公博学,敏于文辞,简洁俊健,如其为人。
典行外制,得王言体。
有文集十卷藏于家。
诸孤卜以八年秋七月丙午,葬公于龙泉县龙泉乡大洋山之原,从先茔。
先期,得徽州使君吴伟明元昭状公阀阅行治,以来请铭。
崇礼昔以辟廱生识公,及官太学、入东西省,皆踵公武
后忝贰卿,又同班缀。
元昭亦尝与公同僚,俱相好也,其知公为均。
元昭谓公学问之精博,趋操之端方,议论之疏通,政事之明练,与其出处进退之节,皆可书,且以其孤之意见属。
顾义不得辞,乃次其语,而系之铭曰:
季本姬姓胄两出,在鲁曰友吴曰札。
孙蕃布各枝叶,均为季氏异南北。
公家龙泉实瓯越,于为近失其牒。
名字延陵盖其别,要以前人厉志节。
官登禁省非不达,以言触罪及三黜。
侍从献纳吾所职,虽时弗谐论可屈?
去临南海方伯,惠利其人著名迹。
仁而不寿理莫诘,泫然叹息此遗直。
令妻孝子克自力,百舍扶丧返先域。
镵其大节诏窀穸,我铭不谀无愧色。
许签书新拜政堂。次牧隐诗韵 其二 元末明初 · 韩脩
七言律诗 押文韵 出处:柳巷先生诗集
由来同气自成群,从虎有风龙有云。
六次为僚曾衮衮,两相无隐每云云。
贺筵敢诉伤于酒,老境尤欣会以文。
更听尊兄谈旧事,团栾不觉夜将分。
华文阁直学士奉政大夫致仕赠金紫光禄大夫陈公行状 南宋 · 楼钥
 出处:全宋文卷五九八一、《攻愧集》卷八九
曾祖砥,故不仕。
妣林氏。
祖嘉谟,故赠右朝奉郎
妣黄氏,赠安人
父膏,故任左朝奉大夫太府少卿,累赠特进
妣蔡氏,赠安康郡夫人
汪氏,封咸宁郡太夫人,赠新平郡夫人
本贯兴化军莆田县崇业乡孝义里。
陈公居仁字安行,年六十有九状。
惟陈氏胄出姚虞,为世著姓。
后汉文范先生以来,世系蝉联,皆可推考。
七世祖司直五代之乱,自光州徙于泉之莆田
国朝升邑为军,至今衣冠不绝。
特进宦游,联姻四明,遂著籍庆元
特进来依甥馆,公以建炎己酉生于奉化,未及月而寇攘蜂起。
亲党窜伏穷山,公在襁褓不作一声,同行相与言曰:「此贵子也」。
少长颖悟,性不好弄,厚重如成人,十岁已学属文。
特进以文章气节望于朝,始分教汾州,佐延康张公克戬守城捍寇。
惠州,值曾衮之变,径至贼垒譬晓之,贼气夺而降。
御史四明有僧法恩谋不轨而事觉,或请屠城以示四方。
力论多杀非圣世事,得旨,赦不在法恩之籍者。
又争之,谓籍馀万人,其实不足稽据。
况皆胁从,愿悉宽宥,两州皆赖之。
其大节如此,宜其有子也。
公幼时侍立,闻汾州事,能愤然激烈。
特进为泣下,且曰:「此儿当大吾家」。
特进尝语之曰:「似闻欲以我使敌,固不惮行。
汝能任家事乎」?
公曰:「大人惠州见贼时未尝反顾,今尚何念?
某虽幼,敢不勉」?
特进益奇之。
甫十四岁而孤,执丧如礼。
新平夫人挈以依外氏,誓终靡他。
公尤尽孝养,相倚为命。
勉之学,益自刻苦,有一日千里之敏。
外祖少师、外祖母王夫人抚爱如己子,以特进遗泽补将仕郎,调信州铅山,连取漕荐。
绍兴二十一年,登进士科
特进旧与秦丞相投分至密,时御史多由此大用,尝风特进论一二大臣,坚拒之,而抗疏求外,坐此左迁而弗能害也。
时秦公威柄方盛,喜公取世科,或劝一见,可得美官。
公曰:「是有命焉」。
终不自通。
铅山当孔道,盗贼出没。
公设方略,部分而厉使之,盗不得发。
尝以公事忤泉使,及行县,以威胁公。
公请纳告辨白,退,束装以俟劾,使者竟负愧去。
继之者翻以此知公,授永丰,改监行在点检赡军激赏酒库所籴场。
隆兴元年孝宗修高庙圣政,妙选僚属。
参政范公成大和剂局,与公皆自筦库中兼检讨官
二年考满,当改秩。
既已进卷,丞相寿春魏公使金,公尝学事之,辟公为书状官
时和战未决,敌兵在淮北,人情恟惧,公以身许。
魏公至境上,议久不定,突骑大至,上下失据。
公欲上马,犹从容举酒告魏公曰:「先生冒寒,且釂此觞」。
观者壮之。
既退京口,寻复北向,真所谓飞矢在上,行人在下。
遣谕敌兵,开道而入,皆引满以待。
魏公察公无惧色,唶曰:「仁者之勇也」。
卒遂成礼,减岁币而还,公之赞画为多。
左宣教郎,以奉使赏转两官,差充诸王宫大小学教授
时魏公日贵,乾道元二年间进秉国均。
公方忍贫需远次,闭门读书,未尝求进。
初,虞雍公一见奇公,欲引以为用,公不欲就。
六年始赴,又导公言兵,谢不能。
退以书抵之,谓有定力,乃可立事。
若徒为大言,终必无成。
幸成,亦旋败。
雍公为之动色。
踰年,始为军器监主簿
明年宗寺阙官,竞谋摄事,以希宝牒之赏。
俄得堂帖权丞,宰执谓公曰:「求者纷然,择不求者授之」。
轮对,奏:「立国之要,在规模先定。
陛下非无可致之资,而规模未立」。
孝宗初颇不怿,曰:「朕未尝不立规模」。
公奏:「陛下锐意恢复,继乃通和。
和、战、守三者,迄今无定论,不知何者为规模」?
上曰:「此则随机而应」。
公复奏:「发号施令,使人必信可也。
今朝令夕改,人得一阙,临时更易,尚不能保,外间至有前降指挥更不施行,已差下人别与差遣之类,此不可以不戒」。
以录本纳政府,雍公曰:「适已见之。
规模即前日定力之论,某今益知此言之当也」。
将作监丞国子监丞秘书丞
再对,奏:「文武并用长久之术,陛下奖进武臣,深得持平救偏之道。
正恐未必得智谋勇略之士,或多便佞轻躁之徒,又非兼用之本意」。
上曰:「只为文臣太胜,要当扶而正之」。
又奏:「圣虑甚至,但又不可过。
恐复至于偏胜」。
又奏边民盗马事,宣谕直旨行下。
少蓬去位,公专省事台察奏太史局生所学浅陋,请增三二书以试之。
公顾同舍曰:「国家禁此等书严甚,不应用此增试」。
无敢忤御史者。
公入奏,上称善,即寝前议。
议者不乐公,乞去。
相君坚却之,且曰:「上方誉美未已」。
将上,则御史不安。
是年郊恩赐绯,荐摄礼部郎中
尝奏论台阁宜多用明习典故之士,上曰:「知名之士试举一二」。
公奏:「如周必大、洪迈久在禁林,不待臣言。
李焘、莫济,岂应弃之侯国」?
上欣纳,甫数日,首召李公。
寻再请,差知徽州
时朝行三数人以故去皆乞免对,公不欲为异,亦乞免谢辞。
上指曰:「陈某无他,可令陛辞而行」。
临遣甚宠,且曰:「方欲用卿,乃遽求去。
卿其清省狱讼,尽心民事,政成当召」。
又谓大臣曰:「陈某论事明练,貌类汪大猷」。
曾丞相曰:「是其甥也」。
淳熙四年赴郡。
郡自五季杨行密割据,刺史陶雅宿重兵,赋入倍旁郡。
祖宗削平,每下宽令,又以山多田少,米则输八折十,绢匹当重十二两,徽独止十两。
左帑忽加退剥,守遽使如令,民益不堪,控诉彻闻。
上慨然欲蠲之,出自睿断,谓申旧制,恐悍吏或能重为民病,乃命并输十二两,而举郡所输之数,率十二匹而蠲其二,以绝并缘之奸。
公适当其时,官吏奉行过当,拣择太精,公即谕告而痛革之。
版曹威严,无敢忤之者。
公贻书谓天子节经费以惠俭瘠,不能推广圣德,吏则有罪。
自今苟及度程,随至辄受,敢豫以告。
已即自以名衔受输。
植二表于庭,有中度而遭抑退者,抱所输立表下,老校抗声以告,亲为分明之。
钞至随即批销,人无留滞,吏不得摇手,实惠确乎及下。
秋苗益选良吏,减加耗之甚者,石可四五升,民往往裹赢以归。
徽之政甚休,而得民之深多此类。
又连岁大稔,米至不论钱,民以为数十年所未有也。
郡有大溪,岁晏民未病涉,忽鸠工造渡舟数十艘,莫测所用。
梅霖暴涨,遂得以济,始知公先事远虑之效。
自是岁一举行,抵今赖之。
既新军资库,造阅武亭,复于郡庠创御书阁甚伟,皆取于馀财,民不知役。
听讼明敏,剖析滞事,情法曲尽,或至千言。
邻境有诣台省,愿得公定断者。
御史府索案去,官吏创见,为之股栗。
公略不排比,径以授之。
御史亟称于朝曰:「古之良二千石也」。
既受代,吏民遮留,真有截镫断桥者。
公由他道去,父老或送别数十里外,生为之祠。
去郡十馀年,遇生日,郡人必来拜寿。
后赴武昌,取道郡中,犹聚䌽揭旗,填拥道路,亡虑千万人。
非素有以感其心,顾能尔耶?
还朝入对,褒谕再三,首曰:「新安之政甚好,从臣台谏屡为朕言。
且举卿所断水利之讼,为之赏叹不已」。
奏劄四篇,皆依奏付出。
其一乞编类隆兴以来宽恤诏令,有曰:「法久则易玩,事久则易怠。
惟申加戒饬,有以儆其观听,则千万年犹一日也」。
上读此数句至再,曰:「可谓名言」。
其二论绢赋匹数既减,吏胥市例大有脧削,恐后日复有苛取重扰,乞加告戒。
上曰:「变法之初,赖卿尽力,方成实惠。
正恐后人未能遵守」。
连公墓碑1184年 南宋 · 韩元吉
 出处:全宋文卷四八○一、《南涧甲乙稿》卷一九 创作地点:江西省上饶市
宣和五年,故宝文阁学士连公讳南夫秘书省校书郎太常少卿贺女真。
来年正月,会金使李靖来告太祖之丧,朝廷遂除公接送伴,改命为祭奠吊慰使。
公前以面对更京秩,天子记其才气可用,而蔡攸方领枢密,阴忌之。
大臣亦谓敌有丧,可以虚声动者,欲稍变契丹旧仪,合祭吊两使为一。
且诏公吾所奉赏设金缯与借粮米,皆已副金人之需,而西京应蔚、奉圣、归化、儒妫等州,逮令未交,宜开谕交取以来,公不敢辞。
至敌果以祭吊并聘为言,公从容对曰:「告哀使仅留三日尔,朝廷亟欲报命,故因某送伴而遣,殆有司失照例,非有意也」。
所议漫不答,反以纳张觉燕山之民有所诮诘。
公慷慨复曰:「本朝兵将盖多,何至须一张觉
燕民之来稍众,未尽见尔」。
论辩不屈,遂成礼而归。
归即为上言:「敌好不可保也,朝廷所仰大将郭药师,兵则常胜军。
比年军政不修,新边无河山之阻,而粮食未均,蓟州卒有羸饿,河朔马群尽空,无留良焉。
愿选中国将帅以制药师,练中国士卒以制常胜军」。
因面奏刘延庆败十万众,皆童贯赏罚不明,至其遁走,且厚币以易云中而以捷奏,乞斩、延庆以谢天下。
然城池不坚,器械不利,敌有轻视中国心,不一二年将不遗馀力而来矣。
徽宗皇帝闻公言大骇,尽以所论付枢密院宣抚司,而、贯之徒皆切齿也。
始公道迁秘书郎,既还迁起居舍人七年三月,遂拜中书舍人
言者观望大臣,诋公为不职,除右文殿修撰庆源府
公曰庆源河北,正宣抚所隶,何可居,挝登闻鼓论其事,愿易他所。
即改濠州淮南小郡也,而言者志未逞,复谓公谢表有讥讪,降一秩。
是岁十二月,敌果率众逼京师钦宗皇帝讲和敕下,即论敌情十患,愿因诸道之兵未遣亟击之。
靖康二年,除待制徽猷阁
公曰吾惟备一州矣,缮治濠城,凿巨石五百步,运甓塞淮流之贯城者,增城为三丈,立楼橹,并城开稻田十里以为泞。
二圣北狩,或言伪楚赦且至,公密伺于境上,曰有赍赦者当斩之。
已而宗室数十,丐纳官职以去,公持之恸哭,曰:「南夫宋臣,且侍从也,义当保兹垒。
元帅康王在外,必应天命,诸君幸毋恐」。
即遣人驰蜡书劝进。
建炎登极,诏公再任,公又论讲和致祸之由。
闻集议驻跸,即上疏祈幸关中
且谓敌势甚炽,秋高马肥,必为渡河绝淮之计,画捍禦策为四十条。
复移书李纲、郭三益,宜用汉高关东以与黥布、韩、彭之策,以燕云致其地豪杰,以辽东高丽,以契丹故地致契丹遗族,其论甚壮。
继有召命,而敌已至扬州,濠民惧无与守也,挽公不得行。
明年,除显谟阁直学士江宁府
未踰月,大驾驻江宁,即府治为行宫,公竭力营缮,无一弗备。
又乞江北置三大都督,分总陕西、两河淮南诸路,而自荐一二大臣为可用。
语出惊众,即丐外祠,命知桂州,又改饶州
金人已自江浙破豫章临川,游骑至饶境,公科丁壮为固守。
敌虽不犯,而群盗蜂起,有侯进万馀来攻,公大辟城扉以疑之,贼惶惧未知计。
公夜炽火,声鼓震天,进遂惊溃。
而刘文舜大艑数十,由南康而下,公躬部民兵,昼夜乘城,矢石几尽。
御营统制王德号王夜叉,驻兵庐陵,公飞书邀之。
众畏其不来,德得书泣曰:「我尝系建康狱,连公为守,待我厚,当死报之」。
以舟师不三日至,文舜惧,请降,诛其渠魁五人而散其众。
王念经者,以左道聚愚民至十馀万,公劝德追击,至贵溪,斩首数万级,复为民者几倍。
绍兴改元,张琪既破新安,直抵城外,公遣将败之,伏尸四十里。
于是饶以块然小垒,而能却金兵、捍群盗,独立于江左,饶人至今祠公不忘。
而公以疾得请临安府洞霄宫,未几起知信州
始诏守臣具民间利病或边防五事,公应诏论十一事,且指赦令倚阁二税为非,曰:「安有占田而不输税者,军旅调度顾可阙乎」?
泉州
朝廷下福建造舟以备海道,遣使督促。
公曰舟用新木,难遽办,且湿恶易坏,若以度牒钱买商船二百艘,则省缗钱二十万矣。
从之。
时诏亲征伪齐,公慨然献议,引汉卜式愿尽死节、马伏波马革裹尸之意,乞扈从。
不报。
在泉二年,提举江州太平观
岭南水陆盗贼充斥,刘宣章贡揭阳郑广、周聪抄海道,而曾衮据釜甑山者七年,其馀妄称大王太尉铁柱、火星、飞刀、打天之号凡十八火,动数千人也。
即起公经略安抚广东,进宝文阁学士,兼措置虔、闽盗贼。
公入境,召大将韩京激厉使之,且按诛惠州孔目吏与曾衮表里者,合诸郡兵,以次年平定,降者遣诣密院,或分置军中,擒获者戮于市,胁从者还其业,岭峤遂清,诏书奖谕,迁官一等。
而公裁决明审,滞讼悉空,番禺之人立祠作碑以纪其绩。
徽宗宁德后凶问至,公上疏曰:「事已如斯,追救何及!
惟用兵可以雪耻,宜乘军民痛忿,竭作北向也」。
郦琼既叛,公又言豫贼得,正在疑贰,愿以刘光世为前驱讨焉。
河南故地暂得,公亦进封事,以为殆天授我,机不可失也,正不可以得地小恩而忘二圣播迁大耻,当乘其未备击之。
提举太平观
盖公自靖康深以和议为非,至谓不知讲和为何策,国家之难皆和议有以致,执论不变。
及故地虽失,慈宁还归,宰相以成功自居,指公为异论之人。
言事者奉其意,以公在广日用讲和霈恩放杜充之子自便为非,由是落宝文阁学士
绍兴十三年正月二十六日,终于福州寓舍,春秋五十有八。
呜呼,公盖应处士之曾孙也。
处士德安人讳舜宾欧阳文忠公表其墓,所谓孝友温仁以教其乡者,赠至金紫光禄大夫
其第三子讳庸,公之祖也。
考则讳仲涉,赠至通议大夫
妣杨氏、高氏,赠淑人
公字鹏举,年二十四进士上舍释褐,授颍州司理参军,移鼎州教授
省罢,调澧阳
丁内艰,调襄邑主簿虔州教授
未赴,除辟廱正、礼制局检讨
补校御前文籍,遂为校书郎
徽宗一见奇之,仅踰年,擢之侍从
气正而言直,艰难变故,志在经纶。
其言曰:「《易》穷则变,变则通,今之祸变,真变也,而通之道寓焉」。
故始献议幸关中,继则议迁江陵
且谓天子当留神武事,以激昂将士。
乞仿讲筵之制,置侍射侍驭之官以待诸将;
选三等豪户仿六郡良家子以禁卫。
乞先图李成则盗贼可无患。
然朝廷既诛六贼,凡除授有讨论之目,公则曰:「何示天下以不广也!
惟当共筹,所以报金人而已」。
又谓可以用人死命无过爵赏,而朝廷吝惜太甚,请优立告变赏格,而增重帅守之权,皆不顾众异。
州县各阙官而悉罢权摄,公则曰:「议者不过为朝廷惜请给之费,宜听其权而监司察其私,严其缪举同罪之罚,则无废事矣」。
及举行赃吏杖脊朝堂之令,公自信州条具言曰:「选人七阶之俸,不越十千也,军兴物价倍百,当先养其廉,稍增其俸,使足赡十口之家,然后复行赃吏旧制」。
朝廷是之,增选人茶汤之给,天下称诵,以为长者。
在濠遇渊圣受禅,首乞下罢天宁节宴设。
建康初对行宫,即劝天子以汉高、唐太宗之英武而行孝悌。
又曰:「宫阙少安矣,当思二圣在沙漠而未安也。
于此朝群臣则问以迎二圣之策,于此见将士则问以回二圣之谋」。
太上皇帝为之感动。
盖公于论思靡不尽,而不为拘挛龌龊之论,才略从横,仅见于诛锄寇盗,绥靖一方,曾未得究其所施,诚可哀者。
其帅岭南,惧涉瘴疠,自誓不受俸给,以祈全家生还。
及被赏进官,力辞不肯受,朝廷不从,竟以回授其兄哲夫,而以俸给推与其兄妹及侄。
自广而归,扶携仕族之不能归者数家。
平生奏补,先其孤幼,轻财好施,家无馀赀。
绍兴十五年十一月十五日,葬于怀安县稷下里崇福山之原,而未克有铭。
淳熙之十一年,其子𤫔来告,因考订其行事,叙而碑之。
公官至中大夫,赠左正奉大夫
娶王氏,邻臣之女,赠淑人,先公卒。
男三人:𤫔,朝奉郎权发遣邵州
瑴,承奉郎、监秀州华亭县袁步盐场
莹,承奉郎
女二人,长以疾废,次适将仕郎刘蘧。
瑴、莹与次女皆前卒。
孙男二,孙女九。
有奏议三十篇,文集二十卷。
铭曰:
文武之分,肇岂自古。
治功则文,戡定斯武。
嗟世诵说,乃以为文。
侮至患生,孰济我民?
伟矣连公,处士之孙。
以文决科,勇且有仁。
公初奉使,请诛边臣。
不惧不惊,天子圣明。
祸乱方兴,刻意武事。
矢谋于朝,用则不既。
禦戎鄱津,殄寇海滨。
笑谈之间,有劳有勋。
政令恩威,英明恺悌。
烝尝于民,才则我忌。
以和为功,吾其可同。
成败奚言,第输我忠。
惟公之忠,匪顾其利。
孰能昭之,赍志没地。
怀安之原,稷下之山。
罔愧于先,后其有传。